2009年1月2日 星期五

承得太多、擔得太少

長一輩比我們擔得起,還是時間總讓人承受不少?

久不久就會有電話打來作傳銷,借貸服務、新電話優惠、基金投資等等層出不窮,大部份情況下都可以用不禮貌的方式掛線便以之逃避。除了可用認為「疑似騙局」及「無中生有」的角度抹殺來者的推廣之外,還有一個原因使我害怕這類來電:要在短短的一個通話中承擔一些責任。

同樣的買賣合約即使以傳統面對面式推銷,最終也會走到同一個十字路口。尤其在分期付款的年代,承諾為一件貨品或一些服務負上三五年的擔期也是等閒事。

懂計算的客人,總會找到划算的平衡點,知道怎樣為自己走到最大利益點。但不愛計算的人,就很容易被商人計算去了。

表面看,簽下多年合約是為了保障賣家先有一個固定的收入,又確定買家有一個合理的優惠。實際上,是賣家不負責任地將比較的權利沒收,又將買家選擇的自由刻扣。還未計突然關門大吉的情況,風險也歸於苦主。

這種想法有點任性,我們總應該為自已承諾了的合約負責,總不能夠常常見異思遷。但遍遍我們活在「補錢辭工」、「帶號碼轉台」這種年代,一切都好像可以庭外和解似的。這就是所謂至高無上的「消費者權益」嗎?既然是這樣,承諾還有意思嗎?

不甘心被短短的合約綑綁,是不是年青人愛自由的表現?

不介意與三五七年的產品合約共渡時間,是不是成熟了和懂計算的總和?

不計較康病富貧的廝守終生,是不是成年人的專美?

這個年頭,誰對來來最有信心?

撰:時代旁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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